云服务协议
云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逸群信息网站(weiminsu.cn ,以下并称为“本网站”)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逸群信息”)与用户(以下简称为“您”),共同缔结的有效契约,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您确认:您已详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该内容将作为您与逸群信息双方享受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据。您在使用逸群信息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之前,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一旦您选择“我已阅读并同意”,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服务前提与提示:
1.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必须履行工信部、公安部的相关备案手续。如果您的网站在未进行备案及未取得ICP备案号的情况下提前上线,将会受到包括封停一切相关服务、罚款等相应的处罚管理措施。
2. 逸群信息承诺,逸群信息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公司,为专业的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3. 您确认,在您完成本网站注册程序或以逸群信息允许的其他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为“法律主体”)。
4. 您由于业务需要,将租用逸群信息主机并由逸群信息提供云服务(以下简称“云主机”),以便您产品最终用户连接到互联网。
5. 本协议中所称“云主机”系指通过特定的软件技术及硬件支持,在一套计算机主机系统上虚拟出若干台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计算机主机。
6. 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2号》文件落实记录留存技术措施,应当至少保存60天记录备份。
7. 账户安全
(1) 您须自行承担您在本网站注册的账户(登录名和密码)的保密义务,且须对您在该登录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您同意:(a)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在本网站注册的账户(登录名和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逸群信息。(b)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逸群信息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您理解逸群信息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逸群信息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逸群信息的同意,否则,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3)您理解并同意,逸群信息有权了解您使用本网站产品及服务的真实背景及目的,有权要求您如实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如果逸群信息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您进行虚假交易,或您的行为违反逸群信息的网站规则的,逸群信息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账户下所使用的所有产品及/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4)您理解并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逸群信息有权暂时停止或者限制您账号下部分或全部的资金支付功能,逸群信息将通过邮件、站内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您应及时予以关注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诉等后续操作。
(5)您理解并同意,逸群信息有权按照国家司法、行政、军事、安全等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海关、税务机关、安全部门等)的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及在本网站账户金额等进行查询、扣划。

第一条 服务租用及计费期限
1. 服务内容:您需在本网站完成注册,且您仅可注册一个账户。逸群信息提供的具体产品内容以本网站展示的内容为准。
2. 本协议生效:自您选择“我已阅读并同意”或登陆本网站之日起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3. 服务租用期限及计费期限:自您自行于本网站中开通相应服务之时起至您自行于本网站中关闭或删除相应服务之时止。

第二条 服务订购与支付方式
1. 订购方式:您在本网站中选定购买的产品,并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应费用后,逸群信息按照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条款为您提供云主机服务。服务费自您自行在本网站中开通服务之时起按分钟计算。
2. 若您在本网站中的账户余额与信用额度之和为0元时,逸群信息有权立即中止服务。
3. 本网站中的账户信用额度是指您可预先消费的金额,您预先消费信用额度的,需在消费后的规定时间内向逸群信息充值归还。
4. 逸群信息将通过短信或邮件或本网站等方式向您提示或展示余额即将不足。
5. 发生本条第二款的情形时,逸群信息有权自中止服务之时起72小时后,删除您的数据,删除数据后不可恢复,请您提前做好转移数据及日志备份等事项。
6. 若您因未按时缴纳相应费用而被中止服务,此后您又在72小时之内续费的,逸群信息有权就您先前所欠的费用从续缴费用中先行扣除。若续缴费用不足以支付先前所欠的费用,逸群信息仍有权按照本条第五款之约定执行。
7. 支付方式:
(1)您可通过本网站自行充值缴费。
(2)您也可以使用您的对公账户向逸群信息支付相应服务费用,若由其他方代付的,必须在汇款时注明“代 <公司名称>支付”,否则由此导致充值不及时或错误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8. 选择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款项的,逸群信息将在收到您款项后4小时内为您本网站主账户完成充值,但非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早9:00至晚18:00)和法定节假日不能充值。

第三条 您的权利义务
若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必须履行工信部、公安部的相关备案手续。如果您的网站在未进行备案及未取得ICP备案号的情况下提前上线,将会受到包括封停一切未备案网站相关服务、罚款等相应的处罚管理措施。
1. 您需积极配合逸群信息相关工作,向逸群信息提供网站备案信息、IP报备信息及一系列互联网信息安全方面要求的信息,确保所提供的信息正确有效、所属网站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其他国家机关要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须经审批或备案的,您需予以执行。因您或您的最终用户未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信息提供不真实、不准确或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您承担全部责任。
(1)若您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向逸群信息提供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材料、在您的网站上发布信息的合法证明,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并如实填写备案编码,并保证您上述资格证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合法存续。如有其他国家机关要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须经审批或备案的,您应予执行。
(2)若您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并如实填写备案编码,并保证您上述资格证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合法存续。如有其他国家机关要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须经审批或备案的,您应予执行。
(3) 若您使用自有IP地址,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并如实填写备案编码。如有其他国家机关要求使用自有IP地址须经审批或备案的,您应予执行。
如您提供的资质文件或填写的备案信息不实、或者已经过期却未能提供能够续期的支持文件,逸群信息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亦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
2. 您作为互联网信息发布者,保证信息经营及发布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及侵犯其他人合法权益行为。您在您网站上发布、提供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共道德。您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网站主办者提供接入服务或主机空间租赁、出借等服务。若您存在违反本条第8款的任一情形的,逸群信息有权按相关规定暂停或停止提供云主机服务、断开网络接入,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您负责。同时,逸群信息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亦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因您前述情形给逸群信息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3. 不合法或侵权而导致逸群信息对外承担责任的,您应负责解决,并赔偿逸群信息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逸群信息有权直接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亦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
4. 您应在经核准或备案的资质范围内和本协议约定的云主机服务应用范围内使用云主机服务,不得利用逸群信息提供的服务经营您不具备资质的其他业务,不得利用逸群信息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若您违反前述保证的,逸群信息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亦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因您前述情形给逸群信息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5. 对于已获得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许可证的用户,您负责对其所发展用户的监控及管理,应对下挂用户备案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不得在已知或应知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备案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下,为其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您保证不出现任何违反电信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您应按逸群信息要求报送监督检查记录,以备逸群信息查验。您对其发展的用户的行为对逸群信息或第三人的损害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您违反前述保证的,逸群信息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亦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因您前述情形给逸群信息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6. 您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向逸群信息支付费用。
7. 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您应当提供在企业注册地通信管理局办理的ICP经营许可证,如属非经营性网站或提供BBS服务的则应提供在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的备案表。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逸群信息自收到上述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后向您发送开通通知书并按开通通知书载明的日期开通主机。如您逾期提供上述文件,逸群信息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亦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上述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由您独立承担,逸群信息不负任何责任。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在公共信息服务中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精神,您需保证:
您作为云主机用户,在从事信息服务中保证合法经营,在信息内容管理上保证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传播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性新闻 (包括从INTERNET上下载的信息内容)。
二、 不传播涉及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信息内容
三、 不传播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的信息内容;不传播渲染群众过激行为、淫秽黄色的信息内容、不开办赌博和色情网站等。
四、 在INTERNET上播发的信息内容是经当地宣传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不擅自下载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国内站址上发布。
五、 定期对执行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组织自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有关部门,切实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并加强从事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检查工作。
六、 保证按照逸群信息的要求提供网络使用情况(如IP地址、域名等),填写逸群信息要求提供的资料,接受逸群信息的检查。
七、 对于由逸群信息分配的IP地址,只有使用权,不可转让他人使用,退出时IP地址使用权自动取消。并有义务接受逸群信息对IP地址使用情况的调查,如果提供虚假资料,逸群信息有权处理直至收回所分配的IP地址。
八、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逸群信息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或接到行政管理通知时可以立即删改违规网页、通知用户删改网页内容或中断网络服务等。本公司/人违反上述规定给逸群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逸群信息权利义务
1. 您未及时履行备案手续、备案信息不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一的,逸群信息有权要求您予以纠正,并予以暂停或停止服务;逸群信息因您不当行为而暂停服务的,待您纠正行为后,继续履行,暂停期间计算在服务时间内,且不免除该期间的服务费用。
2. 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您丧失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定资格或被有关机关决定停止营业的,逸群信息有权依法关闭您租用的云主机。发生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情形的,逸群信息有权关闭您租用的云主机,自关闭云主机之日起72小时后,逸群信息有权删除主机中您的全部内容。
3. 逸群信息有义务按照您的书面授权范围,协助您对云主机进行管理。
4. 逸群信息有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证存放主机的机房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协议有效期内,逸群信息应为您的数据进行保密,但因相关国家机关、司法裁判机关或仲裁机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的,或者不可抗力、黑客攻击等因素导致数据泄露的除外。同时,因本款前述非逸群信息原因造成您信息的泄露而给您造成损失的,逸群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服务质量
1. 逸群信息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若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2. 因逸群信息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主机的正常使用的,逸群信息应当提前通知您,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主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时间不计算在服务时间内,逸群信息免除您该期间的服务费用。
3. 云主机SLA约定见附件《服务品质条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您的信息经营或发布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致使云主机出现如下问题,逸群信息有权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暂停或终止对您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暂停服务的,您应当删除或修改不适当的内容,待您删除或修改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该等问题后逸群信息再恢复服务,该暂停时间计算在服务时间内,且不免除您该期间的服务费用:
1) 云主机中有攻击或妨碍他方正常工作的程序或软件的;
2) 云主机被第三方侵占或利用,攻击或妨碍他方正常工作的;
3) 云主机受到第三方攻击,妨碍他方正常工作的;
4) 您从事或以任何形式发放垃圾邮件(垃圾邮件指未经收件人同意而擅自发送的邮件);
5) 云主机中含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的;
6) 您违反云主机用户保证书保证内容的;
7) 国家网络监管部门或安全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暂停或关闭等情形的。

3. 您因上述第三条第2款、第3款、第5款及第六条第2款导致逸群信息被第三方投诉、索赔或受到行政处罚,逸群信息有权中断互联网接入服务,甚至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您应承担逸群信息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且逸群信息不返还您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此服务费用不包括在您应当的赔偿额内)。
4. 由于您非法编写、运行、使用程序或软件等原因造成逸群信息设备损坏或导致其他用户无法正常使用在逸群信息机房内的设备,逸群信息有权中断互联网接入服务,甚至解除本协议。您应承担逸群信息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且逸群信息不返还您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此服务费用不包括在您应当的赔偿额内)。
5. 如果逸群信息承诺的网络及云主机连通性低于99.9%,则逸群信息按照未达此标准的服务时间的双倍赔偿您服务时间。
6.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一方对另一方因本协议项下行为而导致的收益或利润损失、未实现预期的节约、商业信誉损失以及其他任何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或有关机构强制行为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 因不可抗力导致您与逸群信息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协商适当延长合同的期限。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3.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协议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4. 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逸群信息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服务的暂停与终止
1. 如您书面通知逸群信息不接受经逸群信息修改的新的服务协议的,逸群信息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2.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您无法继续适用本服务或逸群信息无法提供本服务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3. 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其他暂停或终止的条件发生或实现的,逸群信息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4. 由于您违反本协议约定,逸群信息已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如您后续再以他人名义注册使用本服务的,逸群信息有权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协议相关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后30日内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他部分。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 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出现不合法、无效、不可执行但未导致协议整体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不受影响之部分,仍具有效力,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
2.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不应对协议各方权利义务产生任何影响。各方的权利义务应根据条文内容确定。
3.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不得在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但依据有关机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外。
4.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关系。
5. 您在签订本协议后变更联络信息的,应在变更当天在本网站中进行修改并通知逸群信息。
6. 本协议自您选择“我已阅读并同意”或登陆本网站之日起生效,如本协议与书面签署版不一致的,以书面签署版为准。
7. 逸群信息在本网站中向您发出或展示的提示,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逸群信息已完成相应通知。
8.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逸群信息在本网站中向您发出或展示的提示,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遵守。

第十一条 本协议附件
《服务品质条款》

附件:
服务品质条款
为更好的规范逸群信息对您的服务承诺,为您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特制定以下品质保证条款:

一、网络及云主机可用性保证
1、“网络及云主机可用性”是指您使用的云主机所在宿主机系统,网络、CPU、内存、磁盘IO均提供正常的服务。
2、云主机可用性测量标准:
1) 若云主机所在宿主机支持性能监控,逸群信息向您开放监控界面或提供指定时段的性能监控数据;
2) 若云主机所在宿主机不支持性能监控,由逸群信息在该宿主机上建立对比主机一台,并向您开放该对比主机的监控界面。
3、逸群信息保证您网络系统及云主机运行99.9%(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可用性。
4、逸群信息可根据您要求,为您计算每月中“网络及云主机不可用”时间,“网络及云主机不可用”包括由逸群信息造成的您使用的云主机不可用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由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您网络系统及云主机不可用:
1) 逸群信息经您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2) 任何您使用操作不当所引起的;
3) 您的应用程序或安装程序所引起的;
4) 您的疏忽或由您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5) 网络攻击或黑客攻击引起的;
6) 突发情况或为了保护主机安全的;
7) 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

二、紧急情况报告保证
1、逸群信息每5分钟采用局域网PING您云主机是否与互联网连通,若连续两次不能PING通则视为处于紧急状态。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视为紧急状态,逸群信息应及时通知您,并协助您恢复正常使用:
1) 云主机故障;
2) 网络中断。
3、逸群信息将通过您选择的方式(电话,EMAIL、传真或寻呼)联络您指定的联络人。
4、在获得您正式邮件授权前,逸群信息无权对您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5、逸群信息的“报告保证”将在逸群信息断定您不能得到逸群信息服务的5分钟之内通知您。
6、您需负责向逸群信息提供指定联系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逸群信息与其联络。当指定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发生变化时,您需及时通知逸群信息。
7、当由于您的疏忽造成您所提供的指定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或不准确或(在框架协议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逸群信息将解除“报告保证”的责任。
8、由于您的责任造成逸群信息无法与您或您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逸群信息将解除“报告保证”的责任。

三、客户服务保证
1、逸群信息客户服务中心向您提供如下服务:
1) 初装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2) 服务变更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3) 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汇报。

四、技术支持保证
1、逸群信息运维工程师向您提供如下服务:
1) 紧急情况通知;
2) 得到您邮件授权下的服务器操作;
3) 技术问题咨询。
2、您需要逸群信息工程师直接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时,需要向逸群信息工程师邮件或书面授权。
3、您需在由逸群信息与中国电信IDC用户签订的维护协议书中指定授权人(维护人),只有授权人有权利要求逸群信息工程师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在您的授权人(维护人)变更时,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逸群信息。
4、书面授权必须有您授权人的签字或公司盖章。当您授权人无法以书面形式授权时,可以通过电话或指定邮箱发邮件等方式向逸群信息工程师授权,授权人必须通告其身份证号码以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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